关于启用新版《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》
发布时间: 2013-08-28 10:05
各内资企业、投资者及办事人员:
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>和<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>的通知》(工商企字[2009]83号),自2009年6月1日起,施行新版的《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》和《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》,旧版的《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》(工商企字[2005]第199号)同时废止。新版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表格请登录厦门市工商红盾信息网()下载或到我局各注册大厅领取。
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OO九年六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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